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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的“民主”与统一战争

王希哲

王希哲在批驳龙应台为“台湾民主辩护”文章中,开门见山指出:“在中华民国宪政
体制内主张台独,煽动台独,推行台独,达到最后消灭中华民国,这怎么会是“民主”
?这分明是革命,一场台独民粹主义革命。”

感谢龙应台先生的提醒,她建议我们“还要回头去研究德国的1933和意大利的1922”。
我遵嘱作了。我“研究”的结果,

(一)民进党效法纳粹的台独民粹主义“合法”革命

不错,使我大为惊讶的是,民进党在台湾的这场起自80年代,旨在推翻中华民国,
推翻中华民国南京宪法的台独民粹主义“合法”革命,其“革命”策略,完全效法了
龙应台先生要我们注意的“德国的1933”年代的希特勒旨在推翻魏玛共和国,推翻魏
玛宪法的纳粹主义“合法”革命。不信?请看前牛津大学副校长,专治二十世纪史的
专家ALAN
BULLOCK所著《希特勒与史大林》第283页的一大段叙述:

冯.巴本犯下的20世纪最严重错误之一只能怪他本人。虽然希特勒一再申明打算
遵守“合法性”,但他从未隐瞒过他所以遵守“合法性”的用意。希特勒在1930
年莱比锡审判作证时解释道:

“宪法只是划出了战斗场所,并没有标出目标。我们进入合法机构,
并将以此方式使我们党成为决定性因素。然而,一旦我们掌握了合
乎宪法的权力,我们将按照我们认为合适的方式塑造国家。”

希特勒有一次在回答勃鲁宁的顾问时所说的话更加明确。1931年12月,当时还在
总理任上的勃鲁宁在同希特勒的公开的信件来往中直接向他发出了挑战。勃鲁宁
写道:

“如果一个人宣布他一旦通过合法手段获得权力便将立即突破种种
(宪法)壁垒,那麽,这个人并不是真正信奉合法性。”

希特勒立即答复说:

“总理先生,民主的根本论点是「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宪法规定了
某种概念,某种主张,以及因此也是某个组织必须循以从人民那里得
到实现其目的的合法性的途径。但是最终还是要由人民决定自己的宪
法。
“总理先生,如果德国国民授权国家社会主义运动(即纳粹运动)提
出一部并非是我们当今宪法的宪法,你是阻止不了的......
一部宪法证明它对国民的生活已经没有用了,那时民族不会死亡
---
必须改变的是宪法!”

(ALAN BULLOCK 《希特勒与史大林》p283)

这一大段描绘,惟妙惟肖,简直就是民进党与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南京宪法的关
系。

我们知道,民粹主义民进党(广义民进党)与纳粹主义国社党一样,曾经都不承认
他们面前的中华民国和魏玛共和国,不承认中华民国南京宪法和魏玛宪法。他们都
曾企图和实际发动过暴力“革命”去推翻它。前者有希特勒的冲锋队和慕尼黑暴动,
后者有张灿洪、洪哲胜的革命游击队(炸弹邮包和暗杀)和高雄暴动。但它们都被
扑灭而失败了。

于是,“希特勒认为1923年11月(暴动失败)是一个转捩点,历史学家也倾向于
同意这一点。从那时起,他就不再考虑用武力推翻政权,而是决定在宪法范围内活
动,用尊重法统的幌子来掩盖他的革命意图,用政治手段夺取政权。”
(同上书P159)

同样,1979年的高雄暴动对民进党也是个转捩点。特别是蒋经国开出“不得违背宪
法或主张共产主义,或主张分裂国土”的条件默认民进党合法后,民进党--“就不
再考虑用武力推翻政权,而是决定在宪法范围内活动,用尊重法统的幌子来掩盖
他的革命意图,用政治手段夺取政权。”

希特勒这个夺取政权的“政治手段”是什么呢?是创造和煽起歇斯底里的德国人复
仇主义:向犹太人复仇;向布尔什维克主义复仇;向德国战败接受的凡尔赛条约的
“民族耻辱”复仇,为德国人争取“出头天”!
民进党这个夺取政权的“政治手段”又是什么呢?是创造和煽起歇斯底里的台湾人
复仇主义:向日本战败接受的《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耻辱”复仇(请注意
这个特点,牢记着自己是日本人的台独顽固派表现的甚至比日本人对日本的战败还
要切齿痛心,日本人至今还不敢提出《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无效论);对
“屠杀”台湾人的2.28复仇;对中国非法占领台湾的“外来政权”复仇;对中国复
仇;对中国人复仇
---“爱台湾”,“台湾人选台湾人,中国猪滚回中国去!”

甚至,选举,是台湾人对中国的“圣战”,是“完全彻底的消灭外来政权残余”,
防止“外来政权复辟”的革命。
如此等等。

如何?这些“台湾人复仇主义”的民粹叫嚣与德国人复仇主义的纳粹叫嚣,有什
么区别?

还有更像的。

正如冯.巴本(德国前总理)“所犯的最严重错误”一样,蒋经国国民党的错误,
就在于相信了民进党“合法性”的承诺,又以为设计了《国安法》的几条障碍性
的条件,就可以保证了中华民国开放民主后的安全。他们也像上述勃鲁宁总理一
样批评过李登辉、陈水扁:

“如果一个人(希特勒)宣布他一旦通过合法手段获得权力便将立即突破种种
(宪法)壁垒,那麽,这个人并不是真正信奉合法性。”

但是希特勒、李登辉、陈水扁(还有网上的洪哲胜)令人惊讶的心有灵犀,他们
之间几乎没有70年的时空障碍作了几乎一模一样的回答:

“总理先生,民主的根本论点是「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宪法规定了
某种概念,某种主张,以及因此也是某个组织必须循以从人民那里得
到实现其目的的合法性的途径。但是最终还是要由人民决定自己的宪
法。
“总理先生,如果德国国民授权国家社会主义运动提出一部并非是我
们当今宪法的宪法,你是阻止不了的......
一部宪法证明它对国民的生活已经没有用了,那时民族不会死亡--必
须改变的是宪法!”

希特勒每向推翻魏玛宪法走一步都鼓吹“公民投票”;
陈水扁每向推翻南京宪法走一步也鼓吹“公民投票”。

公民投票!“选票”上台的希特勒一次又一次用这个武器,每次都以绝对的多数
(甚至高达95%)压倒性的最终埋葬了近代最民主的魏玛宪法、魏玛共和国,缔
造了“德国人民出头天”的“元首第三帝国”;
公民投票!“选票”上台的陈水扁(与阴谋上台的李登辉)一次又一次用或企图用
这个武器,必有一天以绝对的多数(如果没有对岸的压力或炮火的话),最终埋葬
中国百年最民主的南京宪法、埋葬中华民国,缔造“台湾人民出头天”的民进党法
西斯台湾国。

龙应台先生,我的“研究”,先生以为如何?

(二)美国的南北战争与中共的“统一”战争

能不能用美国南北战争为中共的统一台湾战争辩护?那就要看台湾是由坚持一国良
制的政党领导,还是由坚持仇中反中的民粹台独主义政党领导了。
朱鎔基曾用美国南北战争为中共的统一台湾战争辩护,金尧如先生曾表示不妥。因
为那时的台海两岸不是国家究竟统一还是分裂之争,而是制度之争。我赞成了金老。

若坚持一国良制的政党领导,台湾与大陆中共之争,确是制度之争,不是国家领土
主权分裂与否之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当然反对中共在任何借口下对台湾的战争,
包括所谓“统一”的战争。因为这是内战,我们反对内战。我们告诉中共,中国的
分裂和不统一是你们专制的制度造成的。你改变了你的制度,大陆民主化了,台湾
的各政党回大陆与中共作平等政治竞争了,中国就自然统一了。
50余年在台湾坚持一国良制的政党是谁?是中国国民党,是蓝军(现在在民进党民
粹主义压迫下也已动摇)。

但是,若台湾是由今天的坚持仇中反中的民粹台独主义政党领导,台湾与大陆中共
之争,就不是制度之争,而是国家领土主权分裂与否之争了。站在中国人的立场,
我们当然支持而且鞭策中共的对台湾统一战争,它必须抢在台独绿党彻底消灭(或
彻底改造)蓝军之前,不允许中共出于“稳定压倒一切”的统治私利,对台独作任
何事实的纵容和妥协。它必须向人民拿出时间表来。
这时,也只有在这时可以用美国的南北战争为中共的统一台湾战争辩护。

现在,“民主台湾”这四个字,便好像是动不得的天条,越不得的雷池。“你支持对
民主台湾动武?”弥天大罪!
但是,林肯,不就是敢对“民主南方”动武的吗?1861年南方叛乱的邦联七州,哪个
州不是“民主”的州?哪个州的政府不是“民选政府”?哪个州的脱离联邦和参加南
独的南方邦联,没有经过本州议会和人民压倒多数的民意或“公投”?万幸美国总统
林肯没有被这种“民主”拜物教吓倒,他毅然决然地发动了对南方的战争,并赢得了
胜利。对他来说,在“民主”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价值,就是维护美利坚联邦的统
一,“我们的最终的目标就是维护联邦”。他深信,维护联邦的统一,才是真正维护
了美国人民最长远的民主的利益,只有这种统一才能为美国的发展开辟道路。为此,
他和继他的林肯主义者战争之后,甚至不惜将军事管制强加于“民主的南方”长达十
二年,直到南方彻底屈服,接受了战胜者北方中央联邦政府的的意志---它的解放奴
隶和对叛乱者实行“专政”的宪法修正案和法律。

林肯是对的。美国人民感谢他,全世界人民感谢他。没有他挽救了联邦,就没有了今
天五十颗星星条旗飘扬下的伟大统一而民主的美国,就没有了这伟大统一而民主的美
国对近代世界人类作出的巨大贡献。而林肯此战之后,美国各州人民便被剥夺了“自
决独立的权利”,而且接受了这种被剥夺,美国成为了一个“在上帝庇佑下的统一国
家,不可分割”的了!(《美国国旗誓词》)如果过去在理论上还可以分割的话。

一百几十年了,今天还有没有骂林肯的?有。美国的“自由知识分子”有骂的,中国
的“自由知识分子”自然也有跟着骂的。骂他“践踏了民主”,骂他“剥夺了美国人
民自决独立的权利”。因此是个“流氓总统”,“恶棍总统”。但美国的历史已经用
大笔正面写下了林肯,林肯纪念堂的36根圆柱支撑着美国。对林肯的发泄和辱骂,不
过只能提醒人们,以为祭出“民主”两字的拜物教便可以吓倒一切而听任民粹主义者
对国家的分裂,是多么的可笑了。

但是,有人说,“中共政权是一个专制的政权啊!”
是的,这确是一个令人沮丧的现实。所以,我们在与这个专制政权作斗争。我们希望
中共政权能够回忆起当初在向国民党夺取政权时向中国人民许下的诺言主动地改造自
己,使自己在完成祖国统一的进程中,站在一个完全合乎道义的正义的制高点上。
同时,我们也把这个国家和平民主统一的道义的希望寄托在中华民国蓝军的身上。但
是,当蒋经国刚刚启动了改革,准备把这全中国人民的希望肩负在自己身上时,本质
上是要翻中国人民对日抗战胜利的案的台湾复仇主义者,在台湾民粹的掩护下又一次
从右的方面扑灭了我们的希望。他们决不希望看到台湾与大陆和平民主统一的前景,
所以他们要抢在这个前面彻底消灭蓝军,以彻底切断台湾与中国的关系。在他们那里,
台湾的独立与否,完全不是什么大陆属民主还是专制的问题,而是“中国占领台湾非
法”的问题,是要像希特勒翻凡尔赛条约的案,翻《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的案,
宣布“《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无效”的问题。(注意,推动所谓国际法专家的
“研究”发现“《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无效”,正是李登辉直接授意策划的结
果。请参阅李登辉《台湾的主张》)。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么办?我们想选择蓝军,但台湾形势已变,对中国实行翻案复
仇主义的民粹法西斯绿军用选票“合法”篡夺了中华民国,正在围歼“外来政权”蓝
军,蓝军已在存亡绝续的关头,别无选择,我们只能站在支持中共维护祖国统一的立
场上了。

一个中国人,如果他不是被对中共片面的仇恨蒙住了心窍,如果他还一线天良未泯,
他就不应站在一个对中国人民持复仇主义的势力的立场上,无论它在多么漂亮的“民
主”口号的掩盖下。

(三)维护祖国领土主权完整需要专门征求民意吗?

支持台独绿党势力的人们还有一张王牌,他们总是振振有词的问:“在中共专制统治
下,中国有真正的民意吗?”
有!那要看在什么问题上。任何一个国家,民意的分歧,总在内政外交上。而在对外
保卫国家的问题上,“民意”主流永远是一致的,不必专门去征求。

“自由知识分子”与中共至今认为国民党当年的统治是专制统治。那么,七七事变后,
蒋介石发表了庐山声明:
“任何解决不得侵害中国主权与领土完整”。“如果战端一开,那就地无分南北,人
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的责任。”
请问,蒋介石发表这个对日抗战的意见前,举办过“公投”,专门征求过中国民意吗?
没有。但历史已经证明,他代表了民意!

中共的统治自然是专制统治。它从来不需征求民意。但是,一旦它从“共产国际(莫
斯科)”的立场回到了中华民族的立场,它的中印之战,珍宝岛之战,西沙之战,中
越之战,即便同样没有事先“公投”征求过民意,中国人的民意,包括香港台湾海外
华人的主流民意,否定过中共吗?没有。我们看,海外华人可以否定文革,否定中共的
一切政治运动,但不会否定中共对外保卫国土的战争。

如果因中共的专制统治而怀疑大陆人民在对外保卫国家问题上的民意,好办,只要看
看海外华人自由地区人民的主流民意,就足以作出准确的测度了,因为海内外中国人
的心是相通的。

2004年5月12日
于美西海湾
w1996@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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