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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共、反专制和反共产党政府之区别 05/25/04 石磊 正义党 点击: 1 “反共”是一个定义不明确的概念,它至少代表了四个不同的意思。 第一个意思:反对共产主义。也就是说,“反共”代表反对共产主义信仰系统。这里自然包括了反对共产主义信仰系统的世界观和政治、社会、经济理论。 第二个意思:反对共产党。由于共产党是一个组织起来鼓吹、实践和追求实现共产主义信仰目标的政党组织,因此反对共产主义的人自然就反对共产党。 第三个意思:反对独裁专制。由于对民主自由理念的认同和追求,凡是反对独裁专制的人,由于共产党政府独裁专制,自然他们就反对共产党。但是,因为反对独裁专制并不一定就代表他们反对共产主义信仰系统,也不代表他们反对共产党,共产党内有很多人是认同并且愿意追求人权、民主和自由的,他们中间不同意共产党政权实行一党独裁专制的大有人在。 第四个意思:反对共产党政府。无论是出于信仰和理念不同的原因(比如民主人士),还是出于历史仇恨的原因(比如国民党),还是共产党内部斗争失利(比如中国共产党内的极左派等),他们都反对正在执政的共产党政府,但这不代表所有反对正在执政的共产党政府的人,都反对共产主义信仰系统,都反对共产党,都反对共产党的独裁专制。 倪育贤先生最近重发他1993年发表的《唯合法斗争论”辩》一文,强调“‘反共’是民主的基本前提”,我认为这句口号是模糊和混淆的。我认为,如果民主人士说“反共”,应该是上面第三个意思层面上的“反共”,而不是第四个意思层面上的“反共”,这两者决不可以混淆。也正因为如此,我反对民主人士提“反共”这一词,民主人士应该提的是“反专制”。 进一步来说,我们今后要在中国建立的民主,肯定必须“中国特色”的,任何一种政治体制的建立都必须符合自己国家的国情。我们没有必要把“中国特色”当作是贬义的,今天“中国特色”的民主体制为什么不能超过美国的民主体制呢?“中国特色”的经济改革不是超过了所有的前社会主义国家了吗?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并且可以同意,今后“中国特色”的民主体制比美国的民主体制更加宽容--其中包括对共产主义信仰和共产党的宽容。那个时候,我们依然是“反共”的,即使是共产党通过公平的选举获得了执政党的地位,我们的“反共”也依然是上面第一、第二和第三个意思层面上的“反共”,我们依然不能是第四个层面上的“反共”。 把“反共”的问题这样搞清楚概念之后,中国的民主人士就不会落到“奉共必反”的歧途中去,我希望我们一切追求在中国实现民主、自由和人权的人士,结束关于“反共”问题的讨论和其他一些相关的争论,让我们把精力集中到“反专制”的笔直的民主运动道路上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