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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京津党部监察委员会关于王XX问题的通告(1999/8/31) 王XX 1998年11月加入中国民主党京津党部,担任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 务,1999年5月王志新因承受不住中共警方的压力,在警方需要的 谈话记录上签名画押。值得强调的是,王XX的笔录作为证言两 次出现查建国、高洪明的判决书中,此判决使查建国被判9年, 高洪明被判8年。 王XX身为京津党部的重要干部,在与警方谈话时,没有体现 出应有的抗压能力,与他平时的豪言壮语相差太远。他的行为 不仅严重地违反了我党部的有关纪律,也给我党部造成了严重 的损失。 根据以上情况和王XX最近的违纪表现,为了严肃党纪,经本 党部会议研究讨论,特做出下例决定: 撤消王XX担任的中国民主党京津党部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作出书面检查,听候处理。 中国民主党京津党部监察委员会 主任XXX签发 1999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