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印发“海外政治流亡者争取回国权利宣言”的通知(1999/4/12) (联总文15号) 各党部: 现印发王希哲主席起草的《海外政治流亡者争取回国权利宣言》并附王希哲简 历。 作为中国海外民运争取回国权利运动的第一步,流亡海外的中国著名政治反对 派人士、我联总四常任主席之一的王希哲先生于美国东部时间(4月3日)晚 10时40分,搭乘韩国亚航221T班机,从纽约JFK机场飞往北京。王希哲 表示,为了能够回国,即使政府以回国必须受审为条件,也坦然接受。对如此 合情合理合法的堂堂正正之举,中国政府如临大敌,强压韩国亚航改变王希哲 航线,王希哲于4月5日抵达曼谷,回国未成。北京市警方在4月4日至5日 将北京党部查建国、高洪明、何德普、王志新、沙裕光等十数人带走,以防去 机场迎接王希哲。 联总认为,我国国内民主党组织欢迎海外政治流亡者回国。今后,我们还将用 言行向中国政府表达我们这一坚定的愿望,并希望因此而推动中国政府尊重公 民权利,改善中国人权状况。 联总执委会 1999年4月12日 附:“海外政治流亡者争取回国权利宣言” (一九九九年三月七日) 朋友们: 不用说,大家都清楚的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是:中国是全中国人民的中国,不是 共产党一党的中国,也不是中国政府的中国。既然这样,为什么中国共产党, 中国政府却可以不允许一些他们不喜欢的中国人回到自己的祖国去呢?世界上 有这样的事情么?有!那些最黑暗、最专制的国家政府就往往这样做:现在, 喜欢与这种政府为伍的中国政府也在这样做。 六四以来,中国政府的持续迫害,造就了成千上万的海外政治流亡者;至今, 他们中间的不屈服者还成百上千的被列入海关的黑名单,被拒之于祖国的门外。 这怎么行呢?谁没有父母妻儿?谁没有生老病死?谁没有自己的学业、事业、 生意?我们的天伦,我们的权利就这样被政府随意剥夺了么?不,我们一定要 回家。楚辞这样唱:宁溘死以流亡兮,忽临睨夫旧乡扰。家和国都是我们的, 我们为什么回不得! 友人对我们的争取回国心存疑问。他们提出了一些问题。我们愿意解答如下: 一、 回国,是一个国家公民的绝对权利么? 是的,当然是他的绝对权利。任何一个现代文明国家对自己公民的出国,都会在 一定的合理的范围内作出限制的,因为公民出国的行为,不但可能涉及本国的 安全或利益,而且必然涉及他国的安全或利益。而一个公民的回国,则是没有 任何剥夺性的限制的,因为这是他自己的祖国。 我们看中国政府已经签署了的联合国《公民权利暨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样规 定: 第十二条: 一、(略) 二、 人人有自由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 三、 上述权利,除法律所规定并为保护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卫生或道德、或 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所必需且与本公约所承认的其他权利不抵触的限制外,应不 受任何其他限制。 四、 任何人进入其本国的权利,不得任意加以剥夺。(本条完,没有任何附加限制 的叙述) 我们再看《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三条: (二)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 这就充分说明,公民回国的权利是一种绝对权利,他的母国政府没有任何权利 加以任意的剥夺,这是国际法。 二,有人说,因为你们在国内外从事了反政府活动。 国家并不是政府的国家,为什么反对了政府就不能回国?赞成政府还是反对政 府都是人民天赋的权利。这是当今世界民主社会大家庭公认的准则。反对了政 府就不许回国,正说明这个政府是一个无视国际准则的错误的政府,一个把人 民的国家视为私物加以滥用的政府。 三、有人说,政府认为你们是有罪的,你们回国,必然要受审。这是政府的立 场。政府可以认定我们有罪,就向我们可以认定自己无罪一样。我们既然回国 面对一个专制的政府,当然就做好了受审的准备。哪怕听命于政府的法院判定 我们有罪,他也不可能剥夺我们的全部权利,包括基本人权:我们即使被处以 死刑,我们也仍然埋葬在自己祖国的土地上。但拒绝我们回国,则剥夺了我们 作为一个中国公民的全部权利。政府和任何法院都无权作出这样的判决。 五、 有人问,你们回去干什么? 该干什么,就干什么。愿养老的养老;该治病的治病;愿就学的就学;该成家 的成家;爱旅游的旅游;能发财的发财;判坐牢的坐牢;当然,立志从事社会 活动政治活动不改初衷的,他们同样有依据宪法和联合国人权公约赋予的权利 从事他们的活动。太理想化了么?也许,但民主运动奋斗争取的,正是一种理 想呢! 六、 政府终究不允许你们回去怎么办? 这样,中国政府就又一次把自己置于世界舆论的被告席上了。它能永远这样倒 行逆施下去吗?海外民主运动的回归浪潮将是一波又一波的,它一定会把大门 敲开。 中国海外民运争取回国权利运动誓师大会于纽约 王希哲先生简历 王希哲先生从1974年起,就是中国民主运动最著名的领导人之一。 王希哲,现年五十岁,一九六八年他二十岁时,因反对文化大革命中毛泽东的 副手林彪镇压群众而入狱一年,后他被流放到农村,遭受无数的批斗、监禁和 折磨。 一九七三年,王希哲二十四岁时执笔,与郭鸿志,李正天,陈一阳以“李一哲” 的笔名,合写了一篇长文:《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这篇文章,揭露了毛 泽东和中共政府在文化大革命中对中国人民的残酷压迫和愚弄,揭露了中国共 产党以社会主义为名的统治,实际是一种封建的专制统治。文章要求改革,在 中国实行一种民主与法制的制度,以保障中国人民的各种政治权利,他们把这 篇文章当作大字报贴在了广州最繁华的街头,轰动了广州,阅读它的群众挤的 闹市水泄不通。这篇大字报也震动了当局,毛泽东亲自下令对它进行批判,在 数百次的批斗、辩论中,这便文章的影响大规模越出了国境,它被翻译成英法 德日各种文字出版,被认为是自一九五七年后,西方从共产主义铁幕后面第一 次听到的要求民主的异端分子的声音。同时,它也极大地鼓舞了台湾的民主力 量,台湾大量出版了王希哲的研究著作。 批斗结束以后,王希哲等人被关入监狱。两年后,四人帮下台,邓小平复出, 王希哲等人获平反出狱。他立即投身刚刚兴起的中国之春-民主墙运动,他要 求中国在政治制度上实行根本的改革。他与徐文立合办了著名的《四五论坛》 和《学友通信》:要求释放魏京生和刘青。并与徐文立一起召开了著名的甘家 口会议,着手为在中国建立反对党作准备。他发表了一系列论述社会主义与异 化的理论文章,同时精心写作了他的第二篇著名长文《毛泽东与文化大革命》 这篇文章一发表,立即受到西方文化大革命史学界的高度重视,被《剑桥中华 人民共和国史》列为研究中国文化大革命的经典资料之一。一九八零年底,在 王希哲的指导下,中国十几个省市的地下刊物和民运团体在广州召开了第一次 全国民刊协会代表大会,王希哲担任顾问,并领导出版该协会的机关刊物《责 任》。 一九八一年,中共政府全面镇压民主运动。王希哲与徐文立,秦永敏等数十名 民运领袖入狱,王希哲被判处十四年徒刑。一九九三年,中共政府为争办奥运 会释放了王希哲、徐文立、魏京生等著名政治犯。王希哲在狱中,前后三次共 服刑十五年。中共政府释放王希哲后,仍不断对他实行政治迫害。他仍不断地 被短期关入监狱。一九九六年十月,王希哲与著名文学评论家刘晓波发表《双 十宣言》,反对中共对台湾动武。主张国家和平民主统一。刘晓波立即被捕, 至今 尚在狱中,王希哲被迫经香港流亡美国后,呼吁台湾的中华民国当局大胆谈判, 向大陆的北京政府提出“先谈民主,后谈统一”的方针。这个方针实际为中华 民国政府采纳。王希哲在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任访问学者。从事文化 大革命与现代中国民主运动关系的研究与写作。 一九九八年,王希哲被选举为自由中国运动领导人和中国民运组织海外圆桌会 议协调人。王希哲同时任中国民主党联合总部常任主席,中国民主党海外筹备 委员会秘书长。 |